问题 | 医生法律上承担哪些责任吗? |
释义 | 医生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有: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其他机构的处罚 (1)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2)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医疗事故应该找哪个部门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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