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解除? |
释义 | 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若已过户则无法要回,但若未过户,则产权未发生变更。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则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若赠与附有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根据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如果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只要安置房没有过户以及赠与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就可以撤销赠与。 一、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在要回来吗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法要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没有过户,则房屋的产权没有发生变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予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语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适用该规定。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法要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没有过户,则房屋的产权没有发生变更。赠与人的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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