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产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经产权人及其单位盖章的补办申请书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到房产档案馆办理遗失登报证明; 3、持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发布遗失公告,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可向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4、业主十天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