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团关系是可以转到居住地的。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通过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是什么?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团员转入后的注意事项 作为共青团员,要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按时缴纳团费、参与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 与街镇、村(社区)团组织保持联系,落实工作单位后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所在团组织说明情况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发挥共青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到村(社区)报到,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