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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释义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牵连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同居期间通过劳动所得获得的收入和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此期间个人继承或者被赠与的财产则为个人财产,由于共同生产、生活造成的债权债务也要按共同债权债务的方式处理。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房产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解除后房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财产
    同居关系的财产的财产分割:
    1、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个人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平等分割;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多的那方可以向人名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具体财产做出判决。
    三、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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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