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什么意思 |
释义 |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1.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除有业务按规定需转出(如税收优惠、出口退税、进项转出)等可转出外,其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的或抵扣后超出的可抵扣税款,可留抵下期税款,所以不能转出。其贷方余额表示抵扣后不足的,需缴纳的税款,才转出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 2.应交税费为负债,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在借方,一般是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尚未抵扣的税费,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了销项税,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但由于增值税可以用购买货物的进项税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所以当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借方时,即存在未抵扣的进项税金。 3.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应交但未交的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在贷方表示应交的增值税已经交完。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 4.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回、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答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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