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律师分析: 收养行为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表达真实意思,并且该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 而除此之外,收养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这里的无子女不单指没有亲生子女,也指没有其他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条件、道德品质上具有抚养教育的能力的,可以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或以上的,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则双方都必须年满30周岁或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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