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外地车超过120天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2019年8月1日起,需要进入海南省内道路行驶的非本地籍号牌小客车,必须事先办理登记(可通过网络、电话或窗口方式办理)。每辆非本地籍号牌车辆每年在海南省的通行总天数不可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 [未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且依然在海南省内行驶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对于驻海南省的机构或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业,已在海南省使用的非本地籍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证备案管理,过渡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 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实行小客车先行交通管理措施。 非营运性质的“绿牌”新能源小客车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救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入海南省内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外省车辆进海南规定: 一、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 二、驻琼机构和在琼注册登记企业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证备案管理,过渡期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未办理登记、通行证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四、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实施小客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周边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非营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