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劳动者在新公司就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根据规定为新员工购买社保。由于社保是要在国家相关部门申报的,所以肯定是有操作流程的。 社保增员流程 1)基本信息收集 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 每月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在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 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 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现在互联网发达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在网上进行申报,这样比较方便快捷,也能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作效率,希望大家能有清楚的了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