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包括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可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扣除。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主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纳税压力。 一、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 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二、1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每月工资预扣预缴,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月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小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