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都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一、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交房要注意的问题有如下: 1、注意开发商交房的日期是否逾期; 2、交房时要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3、注意测量实际房屋面积; 4、注意审查房屋的质量。 一、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以下东西: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 7、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8、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2、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3、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5、管线分布竣工图。 二、交房的流程如下: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 3、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 综上所述,交房时一定要核实面积、合同以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实际检查房屋。 二、房子检测去哪个部门检测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