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是否有婚姻后的继承权? |
释义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无论已婚或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然而,在实践中需要考虑女儿对父母义务的多少,并且女儿嫁妆不能冲抵继承份额。如果女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要求继承父母遗产,则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总之,《民法典》确保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 有。按照《民法典》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结语 《民法典》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规定,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第1127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确定已出嫁女儿的继承份额时应考虑其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其次,女儿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最后,如果女儿已经出嫁多年,父母已去世并且遗产已被分割完毕,女儿要求继承遗产的话,应适用《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女儿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其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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