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1、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 (1)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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