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跟着妈妈户口上学怎样办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本上独立分户是可以的,孩子可以跟随母亲或者父亲的户籍迁移,在户籍所在地上学即可。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父母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情况。如果实在难以确定的,建议可以按照法院判定的以下方法: 1、两人的生育能力 比如一方已经做了绝孕手术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多照顾一点。 2、两人的经济收入 既然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那么可以从双方的经济收入差别进行选择。 3、两人的文化水平 为保证孩子的文化教育,可以将孩子协商交给文化程度较高的一方。 4、两人的工作性质 比如一方要经常出差、早晚班等,难以顾及孩子的,那么可以考虑将孩子归于另一方。 5、两人的生活习惯 比如一方生活习惯是日夜颠倒,那么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考虑给另一方抚养。 6、孩子的生活环境 这点可以看双方的居住地,谁的住所基础设施更全、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即可考虑为抚养人。 7、两人的父母意愿 双方离婚后,单靠一方很难抚养孩子,所以双方的父母也可以作为重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了孩子跟着妈妈户口上学怎么办?离婚后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本上独立分户是可以的,孩子可以跟随母亲或者父亲的户籍迁移,在户籍所在地上学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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