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级障碍的概念是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经常有人监督,各种活动有限,仅限于室内活动,明显职业有限,社会交往困难。 被判定为三级残疾的职工:一般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残疾津贴,达到护理水平的,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三级伤残津贴为工资的8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