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死后的债务父母有可能需要还。当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时,父母应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如果孩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父母未继承其遗产,则子女死后的债务父母不需要还。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同时如果被继承人有债务的,随着遗产的继承也会一并继承。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 一、法律上有强制性规定父债子偿吗 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父债子偿。父母和成年子女是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但在特定情况下,子女还需要偿还父母和夫妻之间的外债。子女和夫妻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应当履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如果继承人需要继承遗产,他必须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才能分割财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人死后留下的债务,以其遗留财产为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子债父还是否在法律上合法 子女欠债父母一般没有清偿责任,子债父还并不合法,只有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才会对子女所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