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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路费收据属于发票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发票由税务主管部门监制印制,财政部监制章和高速公路服务中心的通行费专用章收据,不属于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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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