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深圳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费用是按照深圳市的最低的工资标准来去进行计算的,最低的工资标准乘以90%就是可以领取的费用,大概是在千元左右。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是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的医疗保险的,缴纳的是二档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正常的去进行使用和报销。 3、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如果说被保人不幸死亡,遗属可以去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还有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