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出租单务合同是否还是单务合同1? |
释义 | 赠与出租单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一、赠与合同含义和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特征: 1、为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这就是说,受赠人取得赠与物并不需要再支付相应的对价,因此,不但是单务的,而且是无偿的。 2、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3、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除赠与人与受赠人对合同形式有特别约定外,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过,当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应当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时,显然应为要式合同。 二、赠予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征,它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的合同。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三、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合同类型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诸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双务合同中。 但并不是所有的双务合同都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合同中未约定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先后履行顺序或者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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