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具体包括: 1、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 3、销售不动产; 4、不动产在建工程。 下列情形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3、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非应税项目是指对某一税种来说不需要缴纳的项目,即不属于该税种的征税范围的项目,而不是减税或免税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一 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以下称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