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监护权转移的条件如下: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虐待或者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 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 4、监护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委托他人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