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的好处: 1、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首先,企业上市后可以筹集到相当数量的资金。其次,公司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募集资金。 2、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企业发展方向。 3、企业主不需要为企业承担一切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劣势: 1、企业的财务状况需要向公众披露。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中运作,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适应透明的运作环境。 2、企业主的控制权被削弱。企业上市后,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均需经股东同意。执行董事会在做出战略决策时,需要获得企业大股东的许可。 3、它可能是恶意获得的。企业上市后,其股票可以自由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