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折价退款的含义和与退款的区别 |
释义 | 折价退款是指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一定的折扣或优惠,以替代原本应该退还给消费者的金额。折价退款通常发生在退款期限已过或商家无法按原价退款的情况下。 折价退款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退款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了折价退款的方式,那么折价退款是可以被认定为合法的。但如果商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实行折价退款,这样的操作是不合法的。 与折价退款不同,退款是指商家按原价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费用全额退还给消费者。退款通常适用于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出现了误购、商品质量问题等情况。 总的来说,退款是商家义务和消费者权利的体现,折价退款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强制实行则可能引发消费者维权行动。 未消费不退款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前如实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限、价格、产地、生产者、经销商或者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情况,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商家事先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未消费不退款的情况,而在消费者未享受服务的情况下拒绝退款,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并依法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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