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买房需要给银行提供的资料如下: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木付清;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