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了律师费,但案件没有打赢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收了律师费,但案件没有打赢怎么办 律师收了费输了官司,费用一般不应该退。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二、律师收钱后事情没办好怎么办 律师收钱后事情没办好应该解决办法如下: 1.首先将这个问题给律师事务所反映,及时退款解决,并按照约定,让律师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约,以约定的违约责任申请赔偿; 2.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3.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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