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预防接种国家规定,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是接种管理单位,也就是当地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卫生院都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有的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