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
释义 | (1)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形式上的一人公司,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多个,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比如董事)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资格股)的挂名股东。另外,一人公司还可分为:1、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嗣后一人公司”。3、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两个股东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所以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最少是两个人,否则不符合法定最低标准,不予准许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也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仅有一名股东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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