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的理由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案件的辩护工作是律师的法定职责,但在特定情况下,律师有权撤回辩护。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律师不能胜任辩护工作;二、受害人家属恶意诬告律师;三、律师与被告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四、被告不配合或者阻碍律师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有权随时辞去辩护人的委托。律师辞去委托,应当通知辩护人和审判机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律师可以随时撤回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应当通知被辩护人和诉讼参与人,告知理由,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撤回。”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实行死刑,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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