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股权可以集体清算 |
释义 | 达到全部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就可以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股东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可以,只要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解散公司具体程序 解散公司的程序如下: 1、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5、确认方案后开始清算;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做股份制公司清算需要哪些条件 股份制公司清算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解散; 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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