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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一起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嘛?
释义
    不一定算共同财产,需分情况而定。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产,婚后没有共同还贷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无特别约定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而言之,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公民如果在与其他人登记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屋,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额,在结婚前后也没有作出特殊的约定,那么此种情形下,结婚后该房屋依据属于房屋购买者的个人婚前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个人买的房子通常是个人财产,结婚后也是,不会改变房产归属。如父母给一方全资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算是赠与也是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婚前买房父母没有明示赠与,而是产权登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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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