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婚前自己出资或者家人出资购房的,付全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付了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