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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员工擅自离职后的工资?
释义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计算及扣除规定,法律依据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未造成损失,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若造成损失,可扣减相应工资。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发现员工擅离职,用人单位应发出书面通知并提出处理措施,符合辞退标准时可解除劳动关系并送达离职通知书。
    法律分析
    一、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算
    1、如果是员工擅自离职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间等计算工资,并于离职时支付或者在每月固定的时间支付。
    2、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扣减损失部分发放员工的工资。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
    1、发出书面通知书:
    (1)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
    (2)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
    2、作出辞退决定:
    (1)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侯,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
    (2)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
    (3)通知员工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结语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的计算原则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非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间等支付工资。如造成损失,可扣减相应金额。根据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若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支付。对于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发出书面通知书,规定回公司上班的限期,并提出处理措施。达到辞退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公开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送达离职通知书,要求员工办理交接工作和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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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