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事后怎样赔付交强险 |
释义 | 交强险出事后这样理赔: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一、保险理赔可以打到别人账户上吗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到哪个账户,是根据保险种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情况来决定的。如果是车险,保险金额是打到投保人账户中,但当出现对方人员受伤、损失,保险金可以直接打到对方账户上。如果投保人是公司的话,那么保险金应打到公司或者由公司指定的被赔偿人账户里面去。如果是医疗保险,那么赔偿金额是给被保险人的,当被保险人是未成年,或者没有银行账户,那么打到给投保人账户,然后由投保人取出现金交给被赔偿人。 二、交强险的投保人有什么权利 交强险投保人享有以下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6)保险公司应当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后,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赔偿保险金。 三、交通事故后索赔时要做哪些事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节结案书、损失清单中有关费用的单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审查核实。 被保险人要保证在索赔时提供的单据真实可靠,否则若存在任何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和追回已赔偿的款项。 切记,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起3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必要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保险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款的,则视其自动放弃索赔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