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后拆迁还能够分回来吗 |
释义 | 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重获公房可的分割办法是: 1、如果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 2、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3、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一、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房拆迁一般是按照面积1:1补偿,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 1、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 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或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房,传统意义认为产权人对住房的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是分离的,其分得住房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永久地居住使用,但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有交易、出租和处分权。 作为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 二、房产确权纠纷应该怎么办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房产纠纷的产生原因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四是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三、第五十七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谁签订?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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