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单方面解约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合作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总不可能都无缘无故的违约了,所以,违约金当然就是单方面的针对违约的那一方的。可不同的书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额不能一概而论,成千万上亿元的合同标的额,一般违约金支付标准也比较高。 目前我们国家疫情仍然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合同存在违约状况的话,根据当地的政策是可以酌情处理。但是如果是先违约后存在疫情的话,并不是因为疫情导致的,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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