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和标的物有何区别? |
释义 |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是,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而标的物是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例如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借款合同中的欠款等。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诉讼标的和实际判额的关系是什么?诉讼标的是越高越好吗?怎么定这个标的啊? 人民法院诉讼标的额如下:1、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包含本数),由中级法院管辖。在此之前规定的标准,与本次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2、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包含本数),由高级法院管辖;3、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 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的是什么呢 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指的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标的物可以用于合同的什么 合同标的物是指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体现在合同名称中。例如在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合同标的物很重要,需要在合同中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哪些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物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出卖人应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出卖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该内容由 杨正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