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不批房贷购房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合肥市的房贷利率为4.9%。不过房贷利率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说房贷的利率也是随着市场上的变化而在一直的进行调整的。大家在生活当中可以多跑几家银行,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来为自己进行贷款。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 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贷款被拒退房违约金为多少 贷款被拒的违约金取决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贷款因双方原因被拒,但银行政策调整等政策导致贷款失败,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支付,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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