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消费权益投诉的受理部门不包括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合法。直接拨打当地12315即可,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 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2) 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4) 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 (5)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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