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地工伤意外赔偿标准及规定
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间工资标准按原正常工资发放。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伤、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地工伤意外赔偿制度与法律责任
    工地工伤意外赔偿制度与法律责任是指针对发生在工地上的工伤意外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伤员工或其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和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意外,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同时,受伤员工也有权利要求合理的赔偿。工地工伤意外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确保工地上的工人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结语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停工留薪期接受医疗时,其工资待遇应按原正常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总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仍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地工伤意外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工人权益,确保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并对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4: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