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中先予执行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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