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工资结算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不得拖欠。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享有相应权利,用人单位应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试用期期间发生工伤,需及时报案、就诊,并保存相关医疗文件。工伤申报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如未提出申请,受伤职工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需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等程序。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试用期离职的,离职的同时公司就要跟员工结算工资,不得拖欠。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期间,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该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试用期期间出现工伤怎么办 (一)报案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 一般由用人单位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四)赔偿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结语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不得拖欠。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相应权利,用人单位应办理保险。若试用期期间发生工伤,应立即报案并就医,保存相关证明和发票。工伤申报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如未及时申报可由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赔偿需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等阶段。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关系认定等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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