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撤销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撤销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撤销申诉的条件如下: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申请撤诉程序是什么 1、案前撤诉。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后,如果在立案庭决定立案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可撤销该申请; 2、案后撤诉。申请人按程序提交申请书并经审查立案后,如果在仲裁庭没有做出裁决前,申请人要求撤诉的,应当写出书面撤诉申请书,经仲裁庭组成人员审核同意并制作仲裁决定书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3、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按规定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4、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就同一事项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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