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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
释义
    工程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综上所述,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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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