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诉状在哪个期限内提交 |
释义 | 反诉状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一、请求撤销合同是否需要反诉 请求撤销合同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不一定需要反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二、欠材料款被起诉了怎么办 在被起诉后,作为被告方,首先要了解原告方起诉的内容和提交的证据。其次,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作为法定代理人;此外,在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后,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在证据提交的时限内,要积极找寻相关证据并提交到法院;正式开庭时,被告要积极与原告方进行辩论,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三、提起反诉有哪些条件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法院不得基于牵连管辖取得管辖权,因而也就不能受理反诉; 5、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本诉适用了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不能提起反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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