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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专利申请应该按照怎样的程序办理
释义
    以下是国家专利申请应该遵循的程序:
    1、若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2、若当事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一、专利公开日与公告日都相同
    1、公开日:是指专利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的日子。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公开日是针对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公开日).2、授权公告日:是指专利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日子。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公开日只是审核的开始,授权公告日是专利成功的标志。
    二、怎么申请著作权专利
    申请专利的步骤是: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专利,可以自行检索,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更全面的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程序;
    4、获得受理通知;
    5、初步审查。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应在初审前进行保密审查。如果需要保密,应按照保密程序进行;
    6、发布阶段,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
    7、实质性审查,特别是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新颖、创造性、实用性和专利法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通过第五步审查后,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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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