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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异议复审案件的法律程序
释义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后,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寄送当事人另一方,限期作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或拒绝答辩,不影响评审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申请的复审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也可以公开评审的方式进行。所谓公开评审,指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之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向社会公开评审异议裁定复审申请,并公开案件评审结果的制度。当事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公开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针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对有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定。其裁定可以及于全部商品或服务,也可以仅及于部分商品或服务。而裁定的结果是被异议商标是否准予注册,对于准予注册的商标,移送商标局办理注册公告及其他事宜;对于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移送商标局撤销初步审定公告事宜,并将异议复审的结果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一、商标驳回复审官费是多少
    商标驳回复审一件官费750元,如果找专业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代理费,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申请复审,递交申请以后九个月左右出复审裁定。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商标驳回做复审需要官费150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代理费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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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