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捕通知书一般会写什么内容 |
释义 | 对于拘捕,不管是哪一种拘捕,刑事拘捕也好,行政拘捕也好,都是要出具一份拘捕通知书的,才可以把人带走。拘捕通知书首先要写清楚检拘通某某号,然后写明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罪或者某案件,经过某法院决定,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拘捕,写清羁押于某看守所。最后写清楚根据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章,特此通知。在最后落款年月日以及法院的印章。将第三联送达被拘捕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举措:(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举措;(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举措;(五)其他必要的保护举措。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举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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