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出鉴定结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做伤残鉴定; 2、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 3、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 4、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 5、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 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工伤工资怎样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总之,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结束后进行,这样可以进一步保护伤者的权益,保证伤残鉴定的准确性,也可以保证鉴定结束后,不会因新的伤害而放弃先前的鉴定结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伤者一定要及时救治,否则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残,会影响鉴定结果。通常情况下,多数案件可以由受害方进行法医鉴定,也可以供受害方与法院协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为其鉴定;也可将伤残鉴定的相关事宜委托给专业人士代为操作(例如:专业律师);也可以在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但一般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费用会比其它两种委托方式高出很多。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交通事故受害人(伤者)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其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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