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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否解除
释义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错误,主要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对此,作为那些对单位贡献了黄金年龄的符合条件的老职工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合理的保障。但是,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不能不合理增加其负担,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些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观点是错误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一、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劳动者适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过两人平等协商一致后,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情形。
    (1)在一个用人单位上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推定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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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