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暖气费首先应当根据暖气供应合同的当事人确定由谁承担,然后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通过租赁合同对暖气费的承担再次约定,该约定改变暖气供应合同的承担方的,需要告知暖气供应方。租赁房屋的暖气费一般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如为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但是租房的暖气一般由承租人使用,所以一般由承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